为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,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,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,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,探索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、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,根据《湖北省人才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和2025年“专业人才智汇基层”工作安排,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计算机学院现就2025年“湖北产业教授”设岗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目的任务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促进教育链、人才链与产业链、创新链有机衔接,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鼓励企业人才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,加强高职院校“双师型”师资队伍建设,推进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,促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,加速培养智能产品制造产业各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,特设立智能产品制造产业教授岗位。
二、聘任条件
产业教授主要从省内外科技型企业中选聘,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政治立场坚定,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热心高校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。
(二)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;或具有拟聘任学科(领域)高级职称或相当层次职业资格。
(三)科技创新人才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负责人,具备一定销售规模和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,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,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;经营管理人才应为规模以上企业高级管理人才,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,专业水平较高、管理经验丰富,经营管理的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得到业界公认;高技能人才应为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或大赛认定的高技能人才,具有绝招、绝技、绝活,在授艺带徒方面有重要贡献,取得高级技师技能等级3年以上,特级技师、首席技师和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者优先聘任。
(四)所在企业设有重点实验室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院士 (专家)工作站、技术创新中心、制造业创新中心、产业创新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(满足其中一个条件),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。
(五)有稳定的工作团队或助手。
(六)身心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,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。
在企业兼职的高校教师不得申报,已经入选过“湖北产业教授”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。
三、工作职责
产业教授按照协议规定服务设岗高校,并交付相关成果。具体职责如下:
(一)参与高校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方案制定、教育教学资源开发、教学改革等工作。
(二)指导或联合指导学生,承担实践性课程的建设和教学工作。
(三)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、技术研发、成果转化。
(四)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。
四、相关事项
(一)本次选聘“湖北产业教授”工作5月16日前设置岗位,公开发布招聘需求;5月25日前请有意向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汽车学院。联系人邮箱:2473762582@qq.com。
(二)相关申报资料按照省委人才办、省教育厅发布的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“湖北产业教授”选聘工作通知》具体要求。
